南京市有盲、聋、培智三类共15所特殊教育学校。
南京市盲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障碍学生,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障碍学生,各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残障儿童少年(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儿童除外)。
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各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政府部门和家长应切实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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