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居住证首次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符合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等情形之一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居民,办理居住登记后,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材料
1、填写《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受理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对租房居住的,申办人应如实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房主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务工(经商)证明;对在单位内部居住的,由办人应如实提交并所在单位出具的居住、务工证明;对自购房屋居住的,申办人应如实提交并认真核验房屋产权证明。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温馨提示:居住证应由流动人口本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近亲属代为居住证,社区民警应在代办人申清三日内入户核实后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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