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意愿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楼保障大厅登记。登记前,需仔细阅读《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和《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作出知情承诺并填写登记表。
登记须知
1、已经递交了申请资料的申请人员或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城镇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三)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以上情况在第一类申请人中进行登记。
2、已经递交了申请资料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第二类申请人中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