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许昌暖气不用需要报停吗现在?
答:需要的。
一、供热报停范围及条件:
凡是已经实现集中供热区域的用户,只要不入住或者不需要供暖的,需办理供热报停手续。
二、供热报停时间及要求:
1、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或恢复供热的,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因此,凡符合上述报停用热范围的居民用户,请在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携带房屋相关证明或以往采暖费交费发票(复印件),到客户服务大厅办理报停用热申请,经供热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业务。请各位热用户提前办理,报停、复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热报停时段为整个采暖季,采暖季内不得分段报停。
三、供热报停方式:
1、现场报停:居民需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身份证原件等必要证件到公司供热客服中心填写《用户申请报停用热登记表》,办理供热复开用热手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咨询热线:0374-2333777(非供暖季上午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许昌建投热力”微信公众号供热报停。供热报停方式:登录→网上营业厅→在线报停→输入户主姓名和住址→上传户主身份证反正面、房产证信息→提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