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视房源情况接受申请。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
2、A类人才及特殊人才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3、B类人才: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有房屋产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4、C类人才: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有房屋产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170万元。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
5、D类人才: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有房屋产权50%份额。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3600元。
6、E类人才: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房源面积以实际供应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7、F类人才: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房源面积以实际供应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