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
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4号窗口
办理地点:惠来县惠城镇南门东街21号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区2楼14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3-814101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人社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人社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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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