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租房家庭买房后还可以继续租吗?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房屋的,应当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住房保障资格核验相关手续。经核验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以继续享受租赁补贴或者承租原住房。经核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对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自取消保障资格当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解除租赁合同,并在解除合同后30日内退回租住的实物配租住房。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由房屋产权单位下达公共租赁住房限期腾退通知书,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逾期拒不腾退的,房屋产权单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①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②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者房屋用途的;
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空置6个月以上的;
④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⑤在承租房屋内从事经营或者违法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