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中止审理期限(民事中止审理的期限)

法律知识2023-11-28 01:09:39佚名

民事中止审理期限(民事中止审理的期限)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95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年。

本文标签: 江苏省  农村居民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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