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逛逛网
法律知识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应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标准)
法律知识
2023-03-16 19:24:20
佚名
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只侵害了特定的对象,而不危及公共安全,就不构成本罪。
⒉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他危险方法指的是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这些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⒊本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⒋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本文标签:
公共安全
危险
行为人
上一篇: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应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标准)
下一篇:
拘役及拘留差异是几种(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相关推荐
拘役及拘留差异是几种(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法律知识
2023-03-16
拘役及拘留差异是几种(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当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鉴定
江苏事实婚姻及同居关系有什么差异
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范本)
猜你喜欢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应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标准)
法律知识
2023-03-16
拘役及拘留差异是几种(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法律知识
2023-03-16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当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鉴定
法律知识
2023-03-16
江苏事实婚姻及同居关系有什么差异
法律知识
2023-03-16
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范本)
法律知识
2023-03-16
工会经费是按实发工资交吗 工会经费是按实发工资交吗对吗
法律知识
2023-03-16
大家正在看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应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标准)
拘役及拘留差异是几种(拘役与拘留的区别)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当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鉴定
江苏事实婚姻及同居关系有什么差异
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格式范本)
工会经费是按实发工资交吗 工会经费是按实发工资交吗对吗
黑龙江拘役拘留应该如何识别(黑龙江拘役拘留应该如何识别案件)
商业秘密和专利一般怎么样区分2022
拆迁价格太低怎么处理 拆迁价格低怎么办
陕西拘留拘役的不同在哪(西安拘留所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