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
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
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
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5、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知识2023-09-05 18:02:36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