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原因)

法律知识2023-07-12 21:53:43佚名

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原因)

1.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本文标签: 试用期  社保  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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