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4)泄霹国家秘密或者遗失秘密文件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亦可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一般是因为疏忽大意、工作马虎、玩忽职守、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的有关规章制度等造成,如将保密文件不按规定放置而让他人看见,不认真保管致使丢失等,但也不排除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