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是法学理论中的一个概念,一般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但在合同没有正式签署之前形成的合同双方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需要遵守先合同义务的主体,一般是正在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的特定主体;
2、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并非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提前约定的,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先合同义务是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作为订立合同的双方而言,双方都必须遵守先合同义务,即使双方提前约定免除先合同义务,一般也判定为无效约定。
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需要对相对方的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