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

法律知识2023-08-14 15:28:38未知

构成走私废物罪怎么量刑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三)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四)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数量超过前款规定的标准的;  
(二)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  
(三)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且后果特别严重的。
  走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构成犯罪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的标准处罚。
本文标签: 废物  国家  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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