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给予或收受回扣等。
6、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