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的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归这一方的子女;婚前父母双方出资的,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子女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子女的,则为一方子女所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