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局是一个综合性部门,办案只是其中之一。主要办案机构是刑侦部门,该部门主要办结三大刑案(即可能被判以死刑、死缓、无期徒刑这三种刑罚的案件)及系列性、跨区域、影响较大的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