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一条“以虚假材料获取公司登记的问题”,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登记机关拒不更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撤销登记行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或者判决登记机关履行更正职责“。
法律知识2023-11-02 01:26:44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