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可以当保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