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继承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在继承房产时,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女方一人所有的,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仍归女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夫妻间也无特殊约定的,那么婚后女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房子主张所有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