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其他方面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以及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