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第17条如何规定的

法律知识2023-08-24 20:36:12佚名

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第17条如何规定的

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予以拒绝:
1、执法人员少于两人的;
2、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
3、无明确的监督检查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的;
4、无法定事由重复检查、检验、检疫、检测的。
本文标签: 监督检查  企业  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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