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隐瞒证据(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隐瞒证据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2023-08-08 09:34:35佚名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隐瞒证据(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隐瞒证据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本文标签: 债务  夫妻共同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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