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仅要求及时进行变更,并无具体时间限制。但实质内容不变更的,可能涉及违法了
一、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包含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
(5)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二、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 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
四、社会团体办理住所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
(2)住所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社会团体办理注册资金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经审查同意后履行验资程序。
六、社会团体办理业务范围变更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业务范围变更必须在经核准的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载明业务范围变更的理由和事项);
(2)社会团体章程中关于业务范围的规定,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