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按照上述缴费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手续。
2、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3、为保障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请家长于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度及度的,需足额缴纳度和度的医保费后,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开始的医保待遇。
4、升读小学一年级的城镇户籍新生,如已参加度居民医保的,应在8月31日前到街道办理停保手续,新年度由所在学校代征代缴。
5、如参保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相关政策及具体流程请咨询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