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公告发布至少7个工作日,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开标需要1个工作日,在3至5日内确定供应商,中标公示日至少7个工作日。
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律知识2023-10-08 12:53:32佚名
投标有效期时间一般如何确定的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单位合同或双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