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知识2023-11-05 14:12:47未知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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