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书面申请;
2、当事人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本和原来户籍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4、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当事人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凭据;
6、当事人原来的户口本。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知识2023-08-11 15:30:39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