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2、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分不清,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差别,现在简略分析两者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一方是公民、法人、组织。
(2)双方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普遍是成本加合理盈利。
(4)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来规范调整。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
3.因此,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双方形成的并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只缴纳四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