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家庭住址:
兹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其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从年月日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在年月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使其受到伤害,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
基于乙方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乙方提出赔付要求。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赔付要求。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互谅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赔付一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文件《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参照省政府号令文件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区域平均工资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区域平局工资个月,共计个月合肥区域平均工资,区域职工月度平均工资标准:元月(该标准数据由社保局提供)。共计须赔付其:本人工资7个月合肥平均工资9个月,共计须赔付:月个月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月个月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合计: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赔付内容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总计三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即终止;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后续引起其他身体异常与甲方无关,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签字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