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母亲
1、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2、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