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证不是隐名股东的证据包括什么?
证明自己不是隐名股东的证据包括公司章程,而且如果不是隐名股东的话,在工商局登记的都有股东名册,还有出资证明书,以及其他股东的证言等都可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生活中往往是隐名股东很难证明自己的身份,实际投资人也不可能不和公司签出资协议。
1、公司章程
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
2、股东名册
公司法普遍要求各类公司形态都应有格式规范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证明。
3、出资证明书
出资是股东实际缴付资本的行为,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凭证。
4、工商机关股东登记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股权证明需要满足的条件有隐名股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者是认缴出资;再者就是公司有过半以上的股东确定有出资这一实际的情况;再者就是公司一直认可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所有权利的。
二、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在公司除了隐名股东之外就是显名股东了,要想证明自己不是隐名股东的证据非常的多,因为在公司成立之初,任何一位股东的名字都会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即便该股东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其股东身份也一样是受保护的。
在我国公司的股东类型的划分中,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往往是会签订股权代持的协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的,如果是主张自己的股东的权利,也是会出现一定的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