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理了按揭贷款,一般是在买受人房产证出证后,贷款行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他项权利证》,房产证先出,《他项权利证》后出。
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1、他项权证和办理产权证没有必然的联系。
2、他项权证只是作为银行享有该套房屋贷款部分所有权的一种证明而已。
3、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证,不需要还完所有的贷款,没有还清贷款的时候去办理产权证,那么产权证上会有一个抵押权章,还有一个他项权证是给银行的,等贷款全部还清后,凭银行的他项权证办理注销抵押的程序,产权证上的抵押章也会同时注销掉。
房屋他项权利证的作用如下: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 他项权利的基础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的合意行为,但由于他项权利内容中包含着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权性质因而他项权利的设定须经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房房管理机关在审核同意后颁发《房屋他项权利证》,交由他项权利人收执。证内除说明房屋的状态外,着重载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期限、当事人的姓名等情况。他项权利人据此行使他项权利,可以对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任何非法干涉。
他项权证主要就是抵押给银行的,因为这个时候和银行进行了贷款,而银行将这么一大笔钱借出去了自然就是需要一些东西来进行抵押。这个时候他项权证就是用来抵押的,等将银行所有的贷款还清了,就会将这个他项权证进行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