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单位双休日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双休日加班工资一般是双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的,支付双倍工资,下班之后加班的,支付1.5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可以与用人单位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打电话给劳动监察大队,让他们来查处,劳动大队来人时,劳动者主动去举报,要求劳动大队作笔录,这样至少可以证明员工在此工作过,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这样也就证明了自己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每月的收入状况。
三、劳动者加班的时间怎么规定的?
加班时间规定如下:
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威胁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
4、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机关单位双休日加班工资是正常工资的二倍,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做这两个工作,都需要提前准备好证据。员工在单位加班,用人单位要给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