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是怎样的?
十种十字路口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8、A车已经转向,但B车依然撞上其装载的超长物品,
A车负全责。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车发现开错车道了,到路口借道,与B车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10、绿灯亮时,A车发现前方B车开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车,结果发生事故,
A车负全责。行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
二、对电动车的责任认定
电动车在法律规定中是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这导致电动车的责任认定也很麻烦。需要先对事故中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进行界定。
根据规定,只要“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是属于“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样就可以按照车与车的事故标准来判责。
综上所述,十字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非常的多,特别是对于没有交通指示灯的,如果出现了事故就必须先查看人员情况,然后拨打相关的电话才行,而且一定不能逃逸,否则要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