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外登记国内离婚可以吗?
可以,只要有一方是中国人就可以。首先,须将国外颁发的婚姻注册证书,在所在国公证后,再到本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然后在国内立案。然后中国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委托办理。结婚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在国外登记的结婚在国内离婚的方式: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且其起诉离婚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结婚登记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二、国内起诉离婚去哪里交起诉状?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构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在国外登记,可以在国内离婚,诉讼离婚的起诉状需要交给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夫妻二人分居在两年以上,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夫妻俩有一个人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