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怎么判断,能办理离婚手续吗(精神病患者怎么判定)

法律专题2024-02-24 05:06:23未知

精神病怎么判断,能办理离婚手续吗(精神病患者怎么判定)

一、精神病怎么判断,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精神病能离婚。精神病人离婚事项,可以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实施办理。可以由监护人和一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处理进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去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精神病,在医学上是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重度丧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

二、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轻微的,具有行为能力,可以协议离婚,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签署申请离婚登记证,声明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提交离婚申请,一个月之后没有撤回申请的,自动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标签: 离婚手续  诉讼代理人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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