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一级检察院不批捕还判刑吗?
可能是没有构成批捕的必要性,所以不会判其他的刑罚了,但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1、轻伤一级不批捕,是因为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没有羁押的必要;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没有批捕的轻伤受害人不服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如果是当事人对不批捕的决定不服的话,只能请求侦查机关向检察院申请复议。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检察院不批捕代表着不符合批捕的条件,但即使没有被批捕,那么也是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对于受害方的赔偿也是需要按规定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定,这样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