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一年还需要坐牢吗?
1、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一年可能还需要坐牢,也有可能不需要。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2年缓刑1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1年,1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注意:
(1)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判处缓刑的条件是法定的,对于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若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主刑处罚的同时,法院还直接宣告执行缓刑,那么在缓刑考验期之间,只要刑事犯罪当事人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也没有违反其他的法律规定,在缓刑期限届满后,将无需再执行原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