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和著作权的竞合怎么处理?
专利权和著作权之间不存在竞合。著作权是自然产生,不进行登记也产生了。只不过,登记之后能够确定发表的日期,如果日后有其他侵权事件,可以作为判定的依据。合作竞争理论,源于对竞争对抗性本身固有的缺点的认识和适应当今复杂的经营环境。企业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博弈,是一种可以实现双赢的非零和博弈。
二、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认定与解决内容是什么?
1、核查申请人与商标注册者,商标与著作是否存在相似性即冒用的现象。
2、核查著作人的著作时间与商标注册者的注册时间。
具体而言,有三种情况:
(1)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那么一般在先权利人可以阻止商标的注册。
(2)当著作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的完成时间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时,将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
(3)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但是商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也就是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认定和受到保护的范围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并且针对当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因为专利权和著作权之间并不冲突,因此并不存在着竞合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