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不到法定年龄可以结婚吗?
是不可以结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二、准予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三、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我国关于双方到期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是男性必须年满22周岁,女性必须年满20周岁,在符合其他条件且材料都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部门有权不予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