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得不到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得不到抚养权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并提交以下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来争取孩子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存在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若是双方需要协商、或者是起诉结束婚姻关系,但是双方生育的子女并没有成年,那么通常需要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前,就先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协商的同事,还可以协商抚养费的数额、探视孩子的时间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