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标准是: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四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区别有哪些?
(1)行为直接影响的对象或影响的方式不同。本罪一般是公开,对不特定的多人进行煽动,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一个一个地对多人进行分别煽动的情况。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只是对特定对象进行教唆,一般不是公开的。
(2)侵害具体对象的行为内容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包括一项,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行为内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确定罪名的根据不同。本罪的根据仅在于本条第2款,而后者则包括总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关规定,是多样性的。
(4)处罚的原则也不同。对本罪应严格按本罪法定刑处罚,后者则应按总则的规定并结合其教唆行为具体触犯的罪名,依照其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是会让国家的利益和权益受到重大伤害,而且此罪是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此行为就会承担起刑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