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事业单位辞退人员招考规定条件有哪些?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5、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辞退的程序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二、辞退员工不服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综合上面所说的,辞退也是必须要存在法定的事由,如果本人不服从按排或者是违反了单位的制度,那么单位是有权利进行辞退的,在进行招考时就需要说明其相关的条款,只要双方都知晓此条款,那么一般情况就不会引起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