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除

法律专题2023-11-18 15:15:02未知

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除

一、事实收养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

2、养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并且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事实收养的条件

1、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被收养人的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其他条件。

(1)、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3)、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三、事实收养与非法收养、合法收养的区别

1、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2、而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收养行为。非法收养是法律不允许的,属于违法行为,但事实收养并不违法。

3、合法收养是符合收养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条件,即比非法收养更加合法性,比事实收养多了公证或登记手续。

事实收养是常见的收养行为,需要办理合法的手续,如果只是双方出于自愿未办理收养手续,在法律上不存在实质的收养关系,法院无法判处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人与其养子女出现了矛盾,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本文标签: 养子  收养人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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