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不了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工伤职工没认定工伤死亡,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受伤员工的劳动合同;
2、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事故调查表,事故经过的详细描述,盖章;
4、考勤记录,需要公司盖公章;
5、外地户口居住证复印件,本地户口不需提供;
6、居住证明,社区开具,本地户口户籍社区开具,外地户口居住社区开具;
7、证人证言,固定格式,需要2证人签名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
8、病例住院小结报告单片子;
9、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本人签字即可;
10、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能力申请表。
二、工亡认定不成立后怎么办
员工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应当采取的措施是: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到伤情完全恢复,停止一切治疗后,在受伤后三个月,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三、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三)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五)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六)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七)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八)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
(九)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
(十)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十一)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认定,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按照工伤的待遇进行赔偿,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员工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应当采取的措施是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