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诽谤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关于侮辱诽谤的司法解释

法律专题2023-11-11 07:39:03佚名

侮辱诽谤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关于侮辱诽谤的司法解释

侮辱诽谤罪一般就是终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

诽谤罪的在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如果行为人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按照侮辱罪定罪处罚。如果该罪的当事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诽谤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

必须要有侮辱行为。侮辱,是指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所表示的内容通常与他人的能力、德性、身份、身体状况等相关。即使行为人所表示的内容是公知的事实,但只要该内容是毁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就属于侮辱。例如,即使周围的人都知道某人是卖女,行为人公然辱骂其为的,也属于侮辱。

侮辱方式可以分为四种:

一是暴力侮辱。这里的暴力不是指杀人、伤害、殴打,而是指使用强力败坏他人的名誉。如使用强力逼迫他人做难堪的动作;强行将粪便塞入他人口中等。

二是非暴力的动作侮辱。“例如:与人握手后,随即取出纸巾擦拭,作嫌恶状。”

三是言词侮辱,表现为使用言词对被害人进行戏弄、诋毁、谩骂。

四是文字或图画侮辱,即书写、张贴、传阅有损他人名誉的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标语等。

我国是保障公民的名誉权不受到任何侵害的,如果有人对自己的名誉进行诽谤和侮辱,都是属于触犯了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来说,侮辱和诽谤者都是属于自诉罪行,需要自行向法院来进行起诉,法院才可以进行受理案件。以此对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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