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遇纠纷,多元化维权才能面面俱到

法律专题2023-08-14 15:08:31未知

拆迁遇纠纷,多元化维权才能面面俱到

每天,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都在为广大被拆迁人解答各种拆迁问题,也代理并不断跟进诸多拆迁户的拆迁维权案件。数年时间,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也不断发布了诸多拆迁维权方面的普法文章,但至今依旧有着许多被拆迁人对于征收拆迁的程序、注意事项及维权等方面一无所知,从而导致其在拆迁程序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以至于或多或少地为后续维权造成了许多障碍。

例如:在征收拆迁中,有哪些文件是必须公开,要让被拆迁人知晓的?拆迁方发布征收公告、征求意见时是否提出了异议?下达土地征收决定,公示安置补偿方案时,是否知晓对该文件提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时限?收到评估机构对房屋及土地作出的评估单,如何判断评估是否合法有效?种种问题只要看过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发布过的诸多普法文章,绝大多数被拆迁人都能作出正确、合理的判断。而仅仅作出初步的正确判断对于维权来说,仅仅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维权的必要前提。

若是仅通过协商谈判便能取得满意的补偿,一定在短时间内达成合意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了,拆迁方就不会久拖不决。空有知识理论却不付诸于实践,幻想着“谈不拢坚决不搬,拖也要拖垮他们,让他们求着我搬”,撑到最后,取得令人满意结果的情况万不存一。

法律并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于维权来说,在什么阶段就应当作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无论对于当下,亦或是后期维权,做到环环相扣没有疏漏,一定是利大于弊的。

征收拆迁类案件的维权可分为两大阶段,一、调查阶段;二、行政复议、诉讼阶段。

在前期调查阶段,主要目的是核查整体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时也可通过调查程序的往来书面文件弥补诉讼时效上的不足,为后期行政复议及诉讼创造必要前提。对于拆迁项目进行调查越早越好,且花费时间短、见效快,性价比极高。

行政复议及诉讼都是对于拆迁行为提出“异议”的法定程序,二者也存在着不同。被拆迁人对于拆迁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便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选一。

行政复议就相当于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查行为,由上级行政机关审查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该程序所需时间短,只有两个月的审理期限,若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行政诉讼就是让独立、公正的法院客观地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审理期限相对较长,有六个月的审理期限。前期未选择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在法院判决后则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了。

对于法律问题了解不够透彻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委托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进行维权。有所付出,便会有所收获。维权方式多种多样,在正确的时间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才是事半功倍的不二选择。

本文标签: 阶段  行政复议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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