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资买房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资购买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买房的房产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2、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3、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民法典》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所以并不是父母出资买房就能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区分一个房屋到底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是要分很多种情况的,如果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明确说了赠送为夫妻双方共有,那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结婚之后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很明显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