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
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正当防为。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条件是:
①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
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③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④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
⑤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有效地遏制严重的暴力刑事犯罪,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新修订的《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条件是:
①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威胁;
②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
③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使合法利益免遭损害而实施的;
④避险行为必须是在不得巳的情况下实施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中,总有一些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了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犯罪的罪名,那么此时行为人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这也是法律的特殊规定,对于其他的犯罪,是需要严厉的处罚的。